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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春市人民政府外事(僑務)辦公室是長春市政府主管外事和僑務工作的職能部門,同時為市委對外工作的辦事機構。其主要職責是:(一)貫徹執(zhí)行國家和省有關外事、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、政策;調查研究全市外事、僑務和港澳工作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設性建議;督促檢查全市外事、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。(二)負責全市外事、僑務和港澳事務的歸口管理工作;負責協(xié)調全市各縣(市)、區(qū)、市直各部門的外事、僑務和港澳工作的重大問題,研究、辦理有關請示報告,處理有關外事、僑務重要涉外事宜和重要港澳事務。(三)負責組織接待來訪的黨賓、國賓、其他重要外賓和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官員,負責接待和協(xié)調管理來長進行采訪活動的外國記者;負責華僑、港澳同胞和外籍華人的接待和聯(lián)絡工作;參與配合全市大型國際性活動;統(tǒng)籌辦理市級領導參加的涉外公務活動事宜,指導全市涉外禮賓工作。(四)負責全市因公出國(境)及邀請外國人來訪等事項的管理、指導和協(xié)調工作。(五)負責我市公民在國(境)外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,協(xié)調有關部門處理有關涉外突發(fā)案件;負責處理全市的政治性涉外事件;負責在我市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;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市內(nèi)的涉外刑事和民事案件。(六)負責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城市的交往活動;辦理全市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(xù);開展對外民間友好交往活動。(七)負責歸僑、僑眷和華僑、外籍華人工作;負責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(guī)的貫徹落實;依法保護歸僑、僑眷的合法權益和海外華僑的正當權益;落實對歸僑、僑眷的適當照顧政策,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貧困歸僑、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;負責重點華僑、外籍華人及其社團的接待和聯(lián)絡工作;協(xié)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、僑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和華僑回國定居的安置工作;負責國(境)外捐贈的協(xié)調工作。(八)負責外事、僑務和港澳方面的對外宣傳工作;會同有關部門審定本市的重要涉外報道和稿件以及對外表態(tài)口徑。(九)負責與香港、澳門地區(qū)的工作聯(lián)系;負責管理全市涉及港澳事務的工作;開展與港澳地區(qū)的交流與合作。(十)負責對全市各縣(市)、區(qū)、市直部門和單位外事、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業(yè)務指導;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干部的培訓工作。(十一)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監(jiān)督、檢查外事、任務紀律及相關保密制度的執(zhí)行情況,處理違反外事、僑務紀律和保密規(guī)定的重大案件。(十二)承辦市委、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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