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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公共圖書館創(chuàng)建于1895年,隸屬文化局公共圖書館管理廳,由15間公共圖書館, 1間西文古籍圖書館、1輛流動圖書車和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組成。澳門公共圖書館供借閱的紙本或電子資料逾百萬冊(件),當中包括一般書籍、報章、期刊、文獻、影音資料及各類電子資源等,涵蓋各個學科領域,藉以滿足大眾對社會、教育、資訊或休閑等多方面知識的需求。澳門公共圖書館以本澳的利益為基礎,致力為社會不同層面的市民提供各項完善的資源與服務,并積極推廣本地閱讀風氣,鼓勵及培養(yǎng)全民主動學習,讓閱讀融入生活。此外,執(zhí)行法定收藏制度,蒐集、組織、保存及推廣利用澳門地方文獻,建立澳門總書庫也是公共圖書館的重要任務,其中澳門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為本澳出版者提供國際標準書號(ISBN)、國際標準期刊號(ISSN)和國際標準錄音錄像資料代碼(ISRC)申辦服務,并開發(fā)了“澳門出版物數(shù)據(jù)庫”、“澳門出版者數(shù)據(jù)庫”,在保存及管理本地出版資料工作上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。澳門公共圖書館歷史悠久,創(chuàng)館至今已有120年,跨越三個世紀的歲月,致力為市民提供更完善、更便捷、更多元的公共圖書館服務?;厮莅拈T中央圖書館的歷史,經(jīng)歷了曲折的演變過程。1893年葡萄牙皇室頒令于澳門開設國立利宵中學及國立圖書館;到1895年9月28日澳門國立利宵中學成立,附屬利宵中學的澳門國立圖書館對外開放。當時因資源不足,圖書館形同虛設,及后圖書館跟隨利宵中學遷往峰景酒店大樓和塔石的殘疾人收容所。至十九世紀二十年代末,經(jīng)市政廳同意撥出市政廳大樓內(nèi)兩個房間以供國立圖書館專用;接下來的三十年內(nèi),澳門國立圖書館開始建立一套公共圖書館架構和收藏制度,包括1931年編制公共圖書館人員制度,1941年訂定規(guī)則,要求所有本澳出版商需向圖書館呈繳兩份印刷品,1952年易名為“國立圖書館”,并按照葡國國立圖書館的規(guī)章與“法定收藏”的待遇,接收葡萄牙及海外省書刊。1956年何東爵士在港病逝,后人按其遺囑將位于澳門崗頂前地三號的別墅贈與澳門政府,并建立一座公共圖書館,同時捐贈25,000港元,用以購置圖書。1958年,何東圖書館正式對外開放。隨著社會變遷,圖書館藏書量不斷增加。1962年上任的圖書館館長路易士?貢沙格?高美士(Luís Gonzaga Gomes),是土生葡人,亦是一位學識淵博的漢學家、教育家,上任后,他大規(guī)模整理裝訂澳門各個時期的報紙和刊物,并策略性地構想圖書館發(fā)展的未來,曾于1965年建議另覓館址擴充國立圖書館的規(guī)模。上世紀八、九十年代是澳門國立圖書館迅速發(fā)展的時代,1983年10月28日時任總督高斯達,在荷蘭園正街為澳門國立圖書館新大樓剪綵,圖書館從此獨立地擁有一座優(yōu)美而設施齊全的大樓,成為現(xiàn)時的澳門中央圖書館的總館。原來的市政廳圖書館(即現(xiàn)時的議事亭藏書樓)被設為分館,主要收藏1950年以前出版的西文古籍。同年設立路環(huán)圖書館,成為首間在離島服務的公共圖書館。1986年首架流動圖書車投入服務,1988年望廈圖書館開幕。1994年,澳門國立圖書館易名為“澳門中央圖書館",圖書館的發(fā)展也進入了新里程,青洲圖書館、紅街市圖書館等分館相繼建立。2000年,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成立,從此澳門的出版品可以擁有本地的國際標準書號。適值澳門中央圖書館成立120周年,2015年9月,氹仔圖書館隆重開幕。此外,原屬民政總署管轄的七間圖書館,當中五間為由黃營均基金會捐資籌設,并以已故秘魯華僑黃營均先生命名;黃先生為廣東番禺人,年幼奮發(fā)自學,后遠赴秘魯營商,八十年代退休定居澳門,捐出積蓄創(chuàng)立黃營均基金會,并于十年間先后與政府合作興建多座社區(qū)圖書館,當中包括1996年成立的紀念孫中山公園黃營均圖書館、1999年成立的白鴿巢公園黃營均圖書館、2004年成立的黑沙環(huán)公園黃營均圖書館及2005年成立的氹仔黃營均圖書館,為有志求學者提供自我學習及汲取知識之場所,亦為澳門圖書館事業(yè)作出重大貢獻。2011年7月,黑沙環(huán)公園黃營均圖書館館內(nèi)兒童閱覽區(qū)分拆,于鄰近地點設立黑沙環(huán)公園黃營均兒童圖書館。另外兩間原屬民政總署管轄的圖書館,分別為何賢公園圖書館,于1996年啟用,該館于2005年因地區(qū)重整而暫時閉館,于2009年2月10日重新開放;另一間為配合下環(huán)街市重建計劃而于2009年落成的下環(huán)圖書館。2015年12月14日,為配合澳門特區(qū)文化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,以及理順公共行政架構職能的工作,據(jù)第20/2015號行政法規(guī),將原屬民政總署文化職能、相關人員及設施併入文化局,并制訂了《文化局的組織及運作》行政法規(guī)。文化局改組后,公共圖書館管理廳(原“澳門中央圖書館”)設立圖書資源發(fā)展處和讀者服務及推廣處兩個處級部門。此行政法規(guī)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,隨著文化局公共圖書館和原民政總署圖書館的整併,以及各新館在未來的日子里陸續(xù)建成,使澳門公共圖書館的服務遍佈澳門,深植每個社區(q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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