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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山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(掛市政府總值班室、市長熱線電話辦公室牌子)。下設綜合科、應急一科、應急二科。核定行政編制12名。其中:主任1名(高配正縣級)、副主任2名(高配副縣級);正科級領(lǐng)導職數(shù)3名,副科級領(lǐng)導職數(shù)4名。另核機關(guān)后勤服務事業(yè)編制1名。其主要職責:1、協(xié)助市政府領(lǐng)導同志處置突發(fā)事件;2、編制和修訂市政府總體應急預案,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、機制建設;3、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規(guī)劃;指導全市應急隊伍、應急指揮平臺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;4、組織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培訓、應急演練和應急管理交流合作;5、處理抗災救災事宜,指導全市抗災救災工作;6、建立駐樂部隊與地方的應急聯(lián)動機制;7、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、會務和督查調(diào)研工作;8、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;9、負責辦理值班期間文電、會務、事務等工作,受理、辦理向市政府報送的緊急事項,指導全市應急值守工作;10、負責市長熱線的日常受理、辦理工作,承辦市民電話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;11、承擔“網(wǎng)上信訪”的前端受理工作;12、分析整理市民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,跟蹤督查政府各職能部門辦理情況;13、承辦市政府領(lǐng)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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